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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熊孩子”玩游戏,一个月充值6万元


家住滨江的黄女士这段时间遇到了奇怪的事,自己的花呗额度被透支殆尽。一查账单才发现,短短一个月,她的账户里少了整整六万余元,随之增加的是一百多笔充值记录。明明自己不玩游戏,为什么有充值记录,而也确确实实扣掉了账户里的钱,黄女士一下子联想到了她11岁的孩子小凡。小凡酷爱玩手机游戏,小凡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支付密码,难道是小凡通过自己的账号进行充值么,可是未成年的充值“算数”么?




2021年11月期间,11周岁的原告小凡趁母亲黄女士将苹果手机交由其查询资料期间,利用之前掌握的母亲身份证号码进行了某游戏账号的注册。其后,小凡在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,通过其母亲支付宝账户、银行账户向该游戏账号充值近200笔,合计充值金额为6.4万元。查找到事情根源后,黄女士真是又急又气。


黄女士认为,小凡在短短一个多月向游戏公司共充值6.4万元的大额消费行为明显与其年龄、智力不相符,而且小凡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充值行为未经家长同意。因此,该民事法律行为视为无效,游戏公司应当退还全部游戏充值金额。黄女士与游戏公司交涉未果,于是以小凡名义诉至滨江法院。
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小凡擅自使用其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游戏账户, 多次登陆网络游戏并使用其母亲的账户进行频繁充值,小凡母亲作为小凡的监护人,未对自己孩子的学习、生活给予足够的关注、教育和引导,且未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、账户、密码等信息,增加了游戏公司对用户行为进行识别、管理的难度。游戏公司未能在用户注册与登陆时采取充分措施以保证注册人、使用人提供的身份信息与本人的一致性, 对案涉损失的造成亦存在一定过错。


双方经法庭调解,最终游戏公司退还了部分充值金额。


法官说法


随着互联网的发展,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游戏行业发展迅速,给公众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,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,向网络游戏平台充值的行为时有发生。为了有效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,游戏平台应进一步严格实名制管理,加大技术投入完善监管,实行人脸识别支付、设置保密问答等验证方式,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、绿色的网络空间。家长在日常生活中,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,不要随意透露给孩子,加强教育监督和引导,还应该多带孩子进行一些户外活动,多陪孩子,不要让孩子沉浸在游戏里。


法律索引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1

第十九条  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;但是,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
2

第一百五十七条   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;各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

供稿:立案庭

编辑:李艺青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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